玉带实验学校中学部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7 10:15:02 浏览次数: 【字体:

南京市江北新区玉带实验学校(中学部)

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招生简章)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南京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南京市江北新区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2022年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办法,报请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执行。

一、 基本情况

地处扬子江畔滁河之滨的南京市玉带初级中学,始建于1968年,历经风雨,终成大器。2009年被确立为市小班化实验初中, 2012年中考,学校总均分和四星级高中上线人数率都位居六合区公办初中第一,2013~2019年中考成绩一直居于同类初中区前列。

2018年10月,学校更名为南京市江北新区玉带实验学校。目前学校有53名教职工,45名专任教师,268名学生。新增区教坛新秀5人,德育优秀管理者2人,区青优3人,区学科带头人3人,市青优1人,市区级骨干教师计16名。

学校始终坚持“润德创行”的办学理念,努力践行“砥砺有恒,阳光大爱”的精神,致力培养为学当有益于天下”的代代玉园学子,开展“玉品润学课堂”教学研究,“玉品”书香校园建设,并初现成效,校园处处呈现一幅幅“学生动起来,课堂活起来,学校特起来,社会笑起来”的美好画面。学校坚信在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力领导下,在全体玉带实验人的不懈努力下,一定能办好区域优质初中教育!

二、组织领导

成立玉带实验学校(中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祁立忠校长任组长,佘俊副书记,王永明、易容、姚玉成副校长为副组长,成员有:张红梅、戴立保、韩悦、项雯婧、王涛。

三、施教区范围

按照“尊重历史,结合实际,保证学位,相对就近”的原则,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原玉带街道)所辖范围

四、招生计划

严格按照社会事业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招生,2021年计划招生120人。

五、入学条件

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年龄原则上在15周岁以内(20079月1日以后出生)。

2.年满十六周岁且接受义务教育未满连续九年的大龄小学毕业生,在玉带实验学校尚有多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入学。

六、招生办法

⒈ 施教区招生

施教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应在20223月31日以前。

施教区内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一致,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 按正常入学处理:

①本施教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②父母离异,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自出生起即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市范围内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产权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⑵有关入学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本施教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条件审核中其它特殊情况的,由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报请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有序安排。如学校因学位不足,无法安排,由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到其它学校就读。

2.随迁子女入学

非南京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不包括在本市跨区务工的人员子女),随来宁合法务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暂住,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6月5日、6日)内到随迁子女材料审核点完整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和材料查验、提出入学申请:

⑵ 家庭户口簿(非南京市户籍)和父母(或其法定监人)身份证;

⑵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2022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20225月31日止);

3. 残疾儿童少年学生入学

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障、听障儿童少年到市盲校、聋校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安排至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依法对特殊儿童少年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

4.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

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江北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七、实施流程

本招生办法526日,报请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施教区招生:

61112日(周六、周日),户籍在玉带片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携带《南京市江北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施教区学位审核通知单》和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玉带实验学校(中学部)审核报名。

随迁子女招生:

6月56日(周日、周一)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根据居住证地址,持相关材料(见上文2.随迁子女入学)到玉带实验学校(中学部)审核登记。

625日,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随迁子女入学派位单》及相关入学材料到玉带实验学校(中学部)报名确认。

转学:

    7月6日、8月20日,在玉带实验学校4号楼2楼教务处办理非起始年级符合条件有转学需求的学生学籍手续;不符合条件的按苏教规﹝2014﹞1号文件执行并做好家长解释工作。上述转学办理均在3个工作日内给以明确结果。

八、防疫要求:

请来我校报名登记的家长和学生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扫场所码等防疫要求,报名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交通安全,配合学校做好各项招生工作安排。

 

情况公布上报

8月10日前,学校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招生咨询点及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玉带片区

68139908

 

68139925

戴立保

68139931

姚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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